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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2/3 12:12:00

石河子日报讯(通讯员王*报道)今年,第八师石河子市再次调整企业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新标准从年7月1日起执行。


  调整后,石河子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元(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下同),垦区各团场按所在地(市、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其中,团最低工资标准每月元;石总场、团、团、团、团、团最低工资标准每月元;团、团、团、团、团、团、团最低工资标准每月元。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比原标准增加元不等,平均增幅11.11%。


  此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还确定了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企业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下同)。石河子市小时最低工资为14.7元,垦区各团场按所在地(市、县)小时工资标准执行。其中,团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7元;团、团、团、团、团、团、团、石总场、团、团、团、团、团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定为14.7元。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比原标准增加1.5元不等,平均增幅10.6%。


  据了解,劳动者个人对提供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低于八师石河子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其工资的,有权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对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违法行为,劳动社会保障行*部门将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并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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