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无小事,拖延误大事!不懂别乱点,且贷且珍惜!
01、国家助学贷款
产品名称
国家助学贷款
产品说明
中国银行是教育部认可的中央部属高校(名单附后)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可为所中央部属高校(含分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预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服务,用于支付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一、贷款额度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国家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元,每个学生的具体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二、贷款期限
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剩余年限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三、贷款利率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BP)执行。
四、贷款申请
申请贷款学生可在入学前或入学后通过中国银行电子渠道(例如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提交贷款申请。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学生证或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
2.本人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
3.经学生本人填写并签字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
五、贷款发放中国银行将根据合同规定,按学年及时将学费、住宿费贷款划入学校指定的账户。
六、贷款贴息
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国家助学贷款所发生的全部利息由财政安排专项贴息资金给予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的贷款利息及贷款逾期后产生的罚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须在申请贴息起始日20个工作日之前,提供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明等证明资料,向原所在高校提出继续贴息申请。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可申请休学贴息。
七、贷款偿还
1.借款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可享受60个月的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只需还息无需还本。
2.有条件的借款学生可在中国银行经办网点、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提前偿还贷款。
办理流程
可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或通过所在高校及对应中行经办机构网点(名单见附件1)完成办理。如有更多疑问,可拨打进行咨询。
附件:
1、所中央部属高校(含分校)与经办机构对应表.
编号——学校名称——经办银行全称——经办银行地址
1北京大学北京北大支行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1号
2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北极寺支行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10号
3中国人民大学北京人大支行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甲59号
4清华大学北京清华园支行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A
5北京科技大学北京科大支行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
6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文慧园支行北京市文慧园北路4号
7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知春路支行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号
8北京语言大学北京中关村北大街支行北京市中关村北大街-1号北大科技园创新中心一层
9北京交通大学北京高梁桥支行北京市西城区交大东路41号
10北京邮电大学北京北太平庄支行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12号-4
11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塔院支行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2号
12北京林业大学北京清华东路支行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甲38号
13中央财经大学北京皂君庙支行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17号
1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学院路支行海淀区学院路39号唯实大厦
15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会展中心支行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
16北京体育大学北京上地支行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辉煌国际1层
17国际关系学院北京北大支行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1号
18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北京科学城支行北京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
19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B座一层
20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车道沟支行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8号紫竹花园F座1层
21中央民族大学北京中关村南大街支行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4号
22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北京航天桥支行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
23北京化工大学北京樱花东街支行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1号
24中国传媒大学北京光华路支行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泰达时代中心1号楼
25中央美术学院北京安贞桥支行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号
26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樱花东街支行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1号
27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商务区支行营业部北京市北三环东路8号静安中心
28中华女子学院北京亚运村支行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甲56号
29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北京昌平东环路支行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24号
30中国政法大学北京昌平支行营业部北京市昌平区南环路57号
31中央戏剧学院北京东城支行营业部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81号
32华北电力大学北京西三旗支行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桥东新龙大厦一层
33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北京沙河支行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巩华城大街76号
34外交学院北京西城支行营业部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5号
35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西海大厦支行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西海国际中心商业1号楼、
36中央音乐学院北京大成大厦支行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号
37北京中医药大学房山校区北京南宫支行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福宫路68号
38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北京长阳支行北京市房山区长于大街11号
39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北京科技园区支行北京市丰台区恒富街2号院5号楼
40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东安门支行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19号
41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杨庄东路支行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北区51-2、51-3、51-6
42南开大学天津馨名园支行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号
43天津大学天津馨名园支行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号
44中国民航大学天津东丽支行天津市东丽区跃进路嘉德大厦B区
45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市育才支行河北省石家庄市育才街号
46防灾科技学院燕郊分行营业部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行宫东大街号
47华北科技学院燕郊分行营业部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行宫东大街号
48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保定市高科技开发区支行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北大街号
49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保定市北城支行河北省保定市恒祥北大街号
50东北大学(秦皇岛校区)秦皇岛市开发区支行河北省秦皇岛市开发区珠江道37号
51大连理工大学大连高新技术园区支行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火炬路17A、17C号
52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盘锦分行个贷中心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台街号
53东北大学沈阳南湖支行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号
54大连海事大学大连高新技术园区支行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火炬路17A、17C号
55大连民族大学大连金普新区分行辽宁省大连市开发区金马路号
56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沈阳开发区支行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海路十九号
57吉林大学长春前进大街支行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号
58东北师范大学长春自由大路支行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号
59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香坊支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1号
60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开发区支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55号
61东北林业大学哈尔滨平房支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友协大街号
62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黑龙江省呼兰支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东直路33号
63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哈尔滨南岗支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号
64复旦大学上海市杨浦支行上海市平凉路号
65同济大学上海市杨浦支行上海市平凉路号
66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市杨浦支行上海市平凉路号
67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市徐汇支行上海市虹桥路号二楼
68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市普陀支行上海市长寿路号5楼
69东华大学上海市长宁支行上海市红宝石路号东银中心A座
70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市虹口支行上海市四川北路号26楼
71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市徐汇支行上海市虹桥路号二楼
72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徐汇支行上海市虹桥路号二楼
73上海海关学院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上海市新金桥路58号5楼
74中国药科大学南京玄武支行江苏省南京市洪武北路号
75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玄武支行江苏省南京市洪武北路号
76东南大学南京玄武支行江苏省南京市洪武北路号
77南京农业大学南京城南支行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25号
78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城南支行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25号
79南京大学南京鼓楼支行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34号
80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南京玄武支行江苏省南京市洪武北路号
81河海大学南京鼓楼支行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34号
82中国矿业大学徐州分行营业部江苏省徐州市淮海西路99号
83河海大学常州校区常州分行江苏省常州市和平北路21号
84江南大学无锡分行营业部江苏省无锡市中山路号
85合肥工业大学合肥庐阳支行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号
86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蜀山支行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号
87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宣城分行状元路支行宣城市宣州区状元南路创业中心1-3号门面
88浙江大学杭州市浙大支行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求是路28号
89厦门大学厦门厦大支行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之九
90华侨大学集美校区厦门华大支行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号
91华侨大学泉州华大支行福建省泉州市华侨大学校门口左侧中国银行
92山东大学济南历城支行山东省济南市花园路84号
93山东大学(青岛校区)青岛蓝色硅谷支行山东省青岛即墨市西里村泰安街66号
94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市南第二支行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号
95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东营石油大学支行山东省东营市太行山路18号
96山东大学(威海校区)威海山大支行山东省威海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吉林路88号
97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分校)威海商贸城支行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号
98铁道警察学院郑州文化路支行河南省郑州市文化路红旗路交叉口
99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地大支行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号
武汉理工大学武汉珞狮路支行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黄家湾号
华中师范大学武汉广埠屯支行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号
华中农业大学武汉华农支行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
中南民族大学武汉民族大道支行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纺织路1号华罗利广场
武汉大学武汉武大支行湖北省武汉市武汉大学东综区9栋一楼
华中科技大学武汉自贸区支行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软件园东路1-7-1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支行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号
湖南大学长沙湘江新区分行湖南大学支行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1号
中南大学长沙湘江新区分行中南大学支行湖南省长沙市中南大学本部教工食堂后侧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长沙蔡锷支行赤曙支行湖南省长沙市劳动东路新号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天河支行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号
暨南大学广州天河支行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号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天河支行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号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广州白云支行广东省广州市云城西路号
中山大学广州海珠支行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号1楼
四川大学成都双流分行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棠湖东路一段15号
西南民族大学成都双流分行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棠湖东路一段15号
西南交通大学成都金牛支行四川省成都市三洞桥路20号附8号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锦江支行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汇泉南路1号
西南财经大学成都开发西区支行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大道7号
西南交通大学(峨嵋校区)乐山峨眉支行四川省乐山市峨嵋山市白龙南路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广汉支行四川省广汉市雒城镇湖南路12号
重庆大学重庆沙坪坝支行重庆市沙坪坝区渝碚路39号
西南大学重庆北碚支行重庆市北碚区胜利街1号
西安交通大学西安咸宁路支行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7号
西北工业大学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陕西省西安市高新路52号
长安大学西安长安路支行陕西省西安市南关正街3号
陕西师范大学西安二环世纪星支行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西段88号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安南郊支行陕西省西安市安北路9号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支行陕西省西安市杨凌区渭惠路2号
兰州大学甘肃省分行营业部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号
西北民族大学甘肃省分行营业部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号
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西夏支行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怀远东路号
石河子大学新疆石河子分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北四路号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新疆石河子分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北四路号
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昌吉州分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宁边东路2号
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新疆石河子市分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北四路号
塔里木大学新疆阿克苏分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新华东路1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分行营业部新疆省东风路1号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深圳分行营业部深圳市罗湖区建设路号国际金融大厦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深圳南头支行西丽支行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鼎新大厦东座一楼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
02、理想之家个人留学贷款
产品名称
理想之家个人留学贷款
产品说明
一、贷款用途
贷款可用于借款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法定被监护人就读我国教育部认可的境外教育机构所需学杂费、交通费、生活费、留学保证金等留学相关费用的人民币及外币贷款。
二、贷款期限
学杂费、交通费、生活费用途最长可达10年(含)。留学保证金用途最长不超过借款人就读期限。
三、贷款币种
人民币、美元、日元、欧元、英镑、港币、澳大利亚元、加拿大元。
四、贷款最高额度
贷款用途为支付学杂费、交通费、生活费的个人留学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受教育人留学所需全部费用总和的80%。学杂费以学校出具的有效证明为准,生活费、交通费金额根据就读国家和地区核定,最高可达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2万元-20万元/年。留学保证金金额最高可达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五、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采用“基准+浮动/加点”方式。人民币贷款以人民银行公布利率作为基准。外币贷款以国际金融市场利率或相关国家官方发布利率作为基准,具体根据贷款币种确定。
六、担保方式
可接受抵押、质押、自然人保证或组合担保方式,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可采用信用方式。
七、贷款发放
个人留学贷款审核批准后,将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及该笔款项的实际用途合规选择支付方式,详询当地中行网点。
八、还款途径
本人在国外以汇款方式、通过网上银行或委托他人在国内代为还款(外币贷款借款人应自行备足还款所需外汇,不接受人民币还款)。
九、还款宽限期
贷款人可给予借款人一定的宽限期,个人留学贷款宽限期最长为2年,且不得超过受教育人在校就读期限。宽限期内只付利息不还本金。借款人自宽限期满起次月,应按合同约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适用对象
凡在中国境内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的中国国籍公民均可申请个人留学贷款。客户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受教育人本人作为借款人,也可以选择由其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作为借款人;如实际用款人未年满18周岁,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作为借款人。
提交资料
1.借款人本人及共同还款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受教育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供以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借款人与受教育人的关系证明;
3.贷款人认可的借款人及其共同还款人具有固定职业和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4.我国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出具的录取通知书、缴费通知(如有)等入学证明材料;对于在读学生,还应提供有效的在读证明材料(包括学生证、上一年学费缴交凭证、有效的留学签证等);用于留学保证金用途的贷款,需提交由留学目的国大使馆(或留学目的地区相关机构)、留学院校、教育部认可的留学中介机构等提供的留学保证金要求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5.以财产作抵(质)押的,应提供抵(质)押物的有效权利证明和有处分权人(包括财产共有人)签署的同意抵(质)押的承诺或声明。抵押物须提交贷款人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价值评估报告,质押物须提供权利证明文件,第三方担保方式应出具保证人同意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的书面文件及有关证明材料;
6.借款人、共同还款人和担保人应当面出具并签署书面授权,同意银行查询其个人征信报告;
7.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贷款人要求(详询当地中国银行),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03、中银E贷(个人网络消费贷款)
产品名称
中银E贷(个人网络消费贷款)
产品说明
中国银行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为优质代发薪客户、财富私行客户、房贷客户、部分地区缴存公积金/社保/税务客户等,提供全流程在线的信用消费贷款服务,实现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在线申请、秒速获批、实时提款以及灵活还款的便捷与高效。
一、贷款金额:
最高可达30万元。
二、贷款期限:
贷款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额度期限内借款人可循环使用该额度,额度到期后可重新激活额度。
三、贷款用途:
贷款可以用于家装、购车、教育、医疗等个人合法合理的消费支出,不得用于非声明用途和法律法规禁止的个人支出。
四、使用方式:
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随借随还。贷款按照实际用款天数按日计息。
五、还款方式:
单笔用款可以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按月付息到期还本等还款方式。
六、担保方式:
信用贷款,无需抵质押担保。
办理流程
1.登录网上银行或下载安装“中国银行手机银行”客户端,点击“贷款—中银E贷”,根据页面相应提示进行操作;
2.点击激活,填写联系信息并在线签署协议后,提交贷款申请;
3.审批通过后,点击提款,根据需要选择贷款用途、金额和期限,并输入手机验证码和动态口令,提款成功后资金即刻到账。
温馨提示
1.您在使用中如有问题,可向中国银行网点进行咨询或者拨打。
2.为保证资金安全,提款时需使用动态口令牌,您可到附近网点办理理财版或贵宾版个人网银获得。
3.目前支持缴存公积金/社保/地税的客户申请“中银E贷”的地区包括:天津、广东、浙江、江苏、山东、安徽、陕西、河北、辽宁、四川、广西、湖南、湖北、上海、甘肃、宁夏等地区的部分公积金中心;江苏、广东等地区的地税中心及山东等部分地区的社保中心;其他地区及公积金/社保/地税中心将持续开放,您可留意本网页的最新更新。
04、个人网络循环贷款(理想之家·随借随还自助通)
产品名称
个人网络循环贷款(品牌名称:理想之家·随借随还自助通)
产品说明
一、贷款用途
可以满足教育、旅游、装修、购物、婚庆等全方位的消费资金需求。
二、贷款期限
最短1个月,最长1年,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额度期限之和不超过65岁。
三、贷款币种
人民币。
四、贷款金额
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
五、担保方式
可综合选择抵押、质押、保证、信用方式办理。
六、贷款发放
通过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自助办理。
七、贷款还款
通过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自助办理,无须预约,无任何费用。
适用对象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
三、具有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在我行及其他金融同业无不良信用记录,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意愿和能力;
四、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通过营业柜台注册方式开通我行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服务;
五、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5岁;
六、选择抵(质)押方式申请的,须提供合格的抵(质)押物;选择保证方式申请的,须提供保证人。
提交材料
一、借款人及其配偶(如有)的基本信息资料,包括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工作证明、婚姻证明、授权我行查询其个人信用报告并将其个人信用信息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的授权委托书;
二、有效的收入证明材料;
三、担保证明材料,采用抵(质)押方式申请的,应提供抵(质)押物权属证明材料、抵(质)押物估值报告等;采用无抵(质)押方式申请的,应提供借款人相关资信证明材料,追加第三方信用保证的,应提供保证人的基本信息资料和相关资信证明材料;
四、贷款用途证明材料;
五、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我行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或资料。
办理流程(以网上银行为例)
一、客户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申请,书面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身份证明、收入证明、贷款用途证明、担保证明等资料;
二、签订合同: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额度协议,开通网上银行理财版或贵宾版服务;
三、自助用款:借款人登录网上银行,通过贷款管理——贷款用款——个人循环贷款,发起用款;
四、自助还款:借款人登录网上银行,通过贷款管理——贷款还款——提前还款,发起还款,资金实时扣划,只按资金实际使用天数计收利息,不产生其他费用;
五、贷款结清:贷款到期,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银行将结清该笔贷款。
温馨提示
个人网络循环贷款各分行均已开办。如有问题,可向当地挂有“理想之家”品牌标识的中国银行网点进行咨询或者拨打。
05、中国银行·工薪贷”企事业员工的专属贷款
产品名称
中国银行·工薪贷
产品说明
“工薪贷”产品是为具有稳定、持续工资收入的企事业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公务员、国企员工、待遇与公务员基本一致的全额事业编制人员(如教师、医生)、武警与部队官兵等)提供的个人信用循环贷款,无需抵押、循环使用!“工薪贷”产品不仅可以通过员工个人进行申请,或由员工所在单位发起,中国银行上门办理相关申请手续,为企事业员工提供便利快捷的主动授信服务。
一、贷款额度:
员工年收入的2-3倍,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符合中国银行三级财富客户标准的,可相应提高贷款额度。
二、贷款期限:
一般为一年,视贷款用途可延长至三年。
三、贷款用途:
贷款可以用于家装、购车、教育、医疗等一切合法合规的消费支出,不得用于非声明用途和法律法规禁止的个人支出。
四、使用方式:
循环使用,随用随提。
五、担保方式:
信用贷款,无需抵质押担保。可根据单位和员工需要,采取单位担保、员工互保等灵活、简便的担保方式,最大限度地增加贷款额度。
办理流程
一、员工个人申请,请参见“个人信用循环贷款”申请条件,具体流程请洽当地网点;
二、推荐方式:企事业单位发起申请,中国银行主动服务、批量开办。
1、企事业单位向当地中国银行提出需求。
2、中国银行上门收集员工资料(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贷款用途声明或证明文件等),面签相关文件。
3、中国银行审批员工材料,并根据审批结果沟通员工签订贷款合同,办理放款手续。
4、员工根据需要随时用款,单笔用款全部结清后立即恢复该笔用款额度。
温馨提示
对于发起“工薪贷”产品的企事业单位,如通过中国银行办理代发薪业务,可在贷款额度、审批时间等环节获得更多便利。因各分行办理要求不同,为节省您的时间,请提前向当地挂有“理想之家”品牌标识的中国银行网点或拨打咨询。
06、“中国银行·益农贷”个人涉农贷款
产品名称
中国银行·益农贷
产品说明
“中国银行·益农贷”是专门面向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农产品收购、加工行业等农村产业链的个体经营户发放的,用于解决经营过程中资金需求的个人经营贷款。
一、用于种植业、畜牧养殖业、林业、涉农产业链相关行业的贷款在贷款限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贷款条件如下:
(一)贷款限额:按区域划分,单一客户个人经营贷款最高限额一般不超过万元人民币。根据客户申请的具体情况,可进一步提高。
(二)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三)还款方式:结合贷款期限,可以选择按月(季)付息、按月(季/半年/年)还本等灵活还款方式。
(四)担保方式:支持房产抵押、有价权利质押、保证担保、信用等灵活担保方式。
二、有关农用机械贷款的贷款成数、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做如下规定:
(一)贷款成数:一般不超过所购农用机械价格的50%。
(二)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三)还款方式:可根据借款人所从事农业生产的现金流特点,提供灵活还款的还款方式。
办理流程
1.客户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申请,书面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资料;
2.签订合同。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视情况办理相关公证、抵押登记手续等;
3.发放贷款。经银行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所有手续后,银行按合同约定将贷款转入指定账户;
4.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①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
②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柜台进行还款。
温馨提示
如有更多疑问,可向中国银行网点进行咨询或者拨打。
07、个人理财产品融资便利贷款
产品名称
个人理财产品融资便利贷款
产品说明
个人理财产品融资便利贷款是指以借款人本人名义在中国银行购买的个人理财产品账户内资产及其收益作为还款保障、以账户中止支付处理为主要控制手段、以一定折算率计算出融资限额,并由经办机构向借款人发放的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贷款可以用于一切合法的消费支出和生产经营活动,但不得用于非声明用途的个人支出,不得将贷款用于任何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国家政策禁止准入的项目或未经依法批准的项目,以及禁止以银行贷款投入的项目、用途。该产品满足借款人理财及贷款资金的双重需求。
一、贷款限额单笔贷款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含10万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0万元(含0万元);
二、贷款期限本账户融资便利贷款期限暂定为最短不得短于1个月(含1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含1年)。
三、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利率不可下浮,如果利率上浮,上浮比例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担保方式借款人申请账户融资便利贷款,应以账户中全部投资组合资产及产生的收益作为质押或还款保障。
五、还款方式理财产品融资便利贷款可以采用按月还息一次性还本或到期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的还款方式,贷款到期后,借款人可用现金或账户内资产变现后偿还贷款本息。理财产品融资便利贷款可以一次性提前还款或部分提前还款。
六、贷款申请借款人在申请个人理财产品融资便利贷款时,应向贷款人提供以下资料:
(1)贷款申请表且经借款申请人签字确认;
(2)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证件),并提供其复印件;
(3)由我行开具的个人理财产品委托协议书和活期一本通存折(或长城电子借记卡);
(4)借款人贷款用途的证明文件;
(5)若客户申请外汇贷款,需出具合法外汇来源的证明材料,及借款人委托我行向外汇管理部门申请结汇的委托书(贷款金额在等值五万美元以上者);
(6)中国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或资料。
适用对象
除港、澳、台以外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办理流程
1.客户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申请,书面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资料;
2.签订合同。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视情况办理相关公证、质押手续等;
3.发放贷款。经银行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所有手续后,银行按合同约定将贷款转入指定账户;
4.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①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
②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柜台进行还款。
温馨提示
为节约您的时间,请在贷款申请前向当地挂有“理想之家”品牌标识的中国银行网点进行咨询或者拨打。
08、个人商业用房贷款
产品名称
个人商业用房贷款
产品说明
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是指贷款人用自有资金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商业用房(包括商铺、办公用房等)的商业性贷款。
贷款额度:个人商业用房贷款额度最高为所购商业用房全部价款(个人二手商业用房执行评估价格与交易价格孰低原则)的50%。若相关监管规定对个人商业用房贷款限额有所变化,则从其规定;
贷款期限: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期限最长为10年。贷款利率: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一、贷款申请为帮助您顺利办理贷款,中国银行提醒您准备以下资料:
(一)借款申请书;
(二)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材料;
(三)贷款人认可的经济收入证明;
(四)已支付所购商业用房购房首付款的证明;
(五)授权贷款人查询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并记录查询结果的相关文件;
(六)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七)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二、贷款担保个人商业用房贷款的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等。
三、贷款的保险原则上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向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为抵押物办理房屋保险。
四、贷款发放在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生效后,贷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划至借款人指定购买商业用房的开发商或售房者的专用账户。
五、贷款的偿还偿还贷款本息的方式可选择一次性还本付息法、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等。借款人向贷款人提出提前还款书面申请后,经贷款人同意,可提前部分归还贷款本金或提前结清全部贷款本息。
六、展期贷款经贷款人同意,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可以展期,展期期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
适用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办理流程
请您接洽中行相关网点。
温馨提示
办理贷款业务所需资料较多,如有更多疑问,可向当地挂有“理想之家”品牌标识的中国银行网点进行咨询或者拨打。
09、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产品名称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产品说明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在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建)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质押物,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偿还本息连带责任,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的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的住房贷款。
一、申请办理贷款时您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申请表;
2、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材料;
3、购房合同或意向书等有关证明文件;
4、中国银行和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贷款币种
人民币
三、贷款限额
按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贷款期限
按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贷款担保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须提供房产抵押、权利质押、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担保方式。
六、贷款发放
中国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将资金划入售房单位账户内。
七、贷款偿还
贷款发放后,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借款合同生效后,如果您有足够的资金来源,可提前提出部分或全部提前还款申请。
适用对象
具有公积金贷款资格的个人客户。
办理流程
请您接洽中行相关网点。
温馨提示
办理贷款业务所需资料较多,如有更多疑问,可向当地挂有“理想之家”品牌标识的中国银行网点进行咨询或者拨打。
10、个人一手房住房贷款
产品名称
个人一手住房贷款
产品说明
个人一手住房贷款是指贷款人用自有资金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一手住房的商业性贷款。
一、贷款条件申请个人一手住房贷款的借款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已经签署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支付符合相关监管规定要求的首付款;
5、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
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币种个人住房贷款币种为人民币和外币。
三、贷款期限人民币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外币个人住房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8年。
四、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五、贷款限额单笔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住房价值的70%,若相关监管规定对个人住房贷款限额有所变化,则从其规定。
六、贷款申请申请个人一手住房贷款需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申请书;
2、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材料;
3、支付所购住房首期购房款的证明;
4、贷款人认可的经济收入证明;
5、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它有效文件;
6、授权贷款人查询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并记录查询结果的相关文件;
7、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七、贷款偿还您可以选择一次性还本付息法、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等。借款合同生效后,如果您有足够的资金来源,可提前向中国银行提出部分或全部提前还款申请。
八、贷款重整如果您因种种原因不能按原计划偿还贷款本息,可提前向中国银行申请进行贷款重整,即调整贷款期限和每期还款数额,以灵活适应您的财务需求。
适用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办理流程
请您接洽中行相关网点。
温馨提示
办理贷款业务所需资料较多,如有更多疑问,可向当地挂有“理想之家”品牌标识的中国银行网点进行咨询或者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