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上午11时,随着法槌一声敲响,石河子市人民法院“互联网法庭”正在开庭审理一起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纠纷案件。这是该院“互联网法庭”建成后首次投入使用,法庭里电子显示屏上显示出承办法官杜世成、原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画面,诉讼参与人各自在家中对着电脑或手机,通过多人视频模式,这场“隔空庭审”顺利进行。
庭审前,原告因身在外地临时无法返回参加庭审,因此主动申请通过互联网开庭。征得被告同意后,该院提前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告知其身份核对、证据出示、语音效果、视频场地等注意事项,确保庭审顺利进行。
对当事人坚持按期开庭或者根据案情不宜延期开庭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采取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等方式,推进审判执行工作。截至6月,该院今年通过线上开庭共计46件,这种便民、高效的审判模式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为了让异地当事人参加庭审“不再远”,最大限度满足新形势下群众司法需求,今年5月,该院加大智慧法院建设力度,精心统筹规划,本着快捷、实用、绿色的原则,借助现代互联网技术,充分利用现有法庭和设备,短时间内建成了第一个“互联网法庭”。
该院“互联网法庭”目前可实现内外网数据联通、当事人身份核验、庭审笔录同频展示、电子证据交换、笔录电子签名、同步录音录像等功能,足不出户就能进行开庭、调解、谈话等诉讼活动,将成为推动互联网庭审常态化的有力推手。
石河子市法院
长按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