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从兵团八师石河子市教育局获悉,为进一步强化师市教育系统安全管理,优化管理体制,努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系统化、规范化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落细安全责任,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师市教育系统“1+N”安全监管体系实施细则。
各部门、各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把安全工作纳入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和学校、幼儿园发展规划,与教育发展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坚持强化行业监管与属地管理并重的原则,团场、镇、管委会、街道办事处作为一级政府和师市派驻机构,也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学校安全教育,抓好重点领域的安全管理,突出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应急救援、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完善校园安全检查督导机制。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常态化安全调度制度,构建校园安全标准化机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康立柱王牛忠)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来源:中国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