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院招聘8人公告新疆医院招聘2人公告
八师石河子市融媒体中公开招聘6人公告
新疆医院招聘8人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开展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引进高层次人才8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医院(新疆医院),医院,拥有全疆最大的骨科单元,是新疆唯一一所集预防、治疗、康复为一体的医院,历经66年的发展,已成为内、外、妇、儿等专业设置齐全,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社会服医院。
二、招聘范围
符合引进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新疆医院年引进高层次人才8名,引进岗位信息详见《新疆医院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长按识别下方
新疆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方式,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发布招聘信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创新精神;
(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有志扎根边疆,服务新疆的医学事业发展;
(五)应聘者应具备岗位条件要求学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六)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七)应聘者年龄需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45周岁及以下指年5月13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全部条件和要求,年毕业生须在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及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报告,未按期取得学位证及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报告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研究生人员,正处在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聘用环节的人员;
4.“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七、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及报名资格现场审核两个环节,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将在试工报到时进行。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至年12月31日全年有效,应聘人员须在有效期内将相关报名材料按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
扫描版(PDF格式)、电子版报名材料(每项报名材料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重命名)打压缩包后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xydlfy
.
(1)身份证扫描件(PDF格式);
(2)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PDF格式);学位网认证学位信息(PDF格式);
(3)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扫描件(PDF格式);
(4)《新疆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附件2)。
(5)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PDF格式)、原件及复印件。
(6)电子版蓝底免冠证件照。
(二)资格审查
我校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上进行公示。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试工考核、心理测试、面试及学术水平答辩组成。
1.试工考核
由新疆医科大学组织试工,试工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试工后组织考核,成绩满分分,8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此项成绩在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试工考核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和学术水平考核环节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进行公告。
2.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及学术水平答辩
面试及学术水平答辩成绩满分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此项成绩在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面试及学术水平答辩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4.总成绩=试工成绩×60%+面试及学术水平答辩成绩×40%。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
(四)体检
1.体检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新疆医科大学对体检人选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新疆医科大学另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
1.新疆医科大学将对考核合格的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品德、心理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
2.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考察过程中若发现证书等造假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3.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4.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六)确定拟聘人员
新疆医科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提交校党委会研究通过。
(七)公示
经新疆医科大学校党委会审批同意后,将拟引进人员名单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引进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新疆医院组织人事科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聘用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老师、巫老师
联系-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聘用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新疆医科大学纪检监察室监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2129
九、其他事项
(一)聘用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新疆医科大学
(二)应聘者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提示信息。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p>长按识别下方
2.新疆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下载)
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下载)
新疆医院
年5月13日
新疆医院招聘2人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开展年高层次人才专项引进招聘工作,引进招聘2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医院(新疆医院),医院,拥有全疆最大的骨科单元,是新疆唯一一所集预防、治疗、康复为一体的医院,历经66年的发展,已成为内、外、妇、儿等专业设置齐全,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社会服医院。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海外留学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医疗事业,有理想信念、职业道德、仁爱之心;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有志扎根边疆,服务新疆的医学事业发展;
4.具备引才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报告;
5.具备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应聘者年龄需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45周岁及以下指年5月13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7.年毕业生须在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及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报告,未按期取得学位证及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报告的,取消聘用资格;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研究生人员,正处在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聘用环节的人员;
(4)“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新疆医院年高层次人才专项引进招聘共计2个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其中研究员岗1个,医师岗1个,(详见附件1《新疆医院年高层次人才专项引进岗位设置一览表》)。
长按识别下方
新疆医院高层次人才专项引进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方式,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发布招聘信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一)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及报名资格现场审核两个环节,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将在试工报到时进行。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至年12月31日全年有效,应聘人员须在有效期内将相关报名材料按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
扫描版(PDF格式)、电子版报名材料(每项报名材料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重命名)打压缩包后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xydl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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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份证扫描件(PDF格式);
(2)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PDF格式);学位网认证学位信息(PDF格式);
(3)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扫描件(PDF格式);
(4)《新疆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附件2)。
(5)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PDF格式)、原件及复印件。
(6)电子版蓝底免冠证件照。
(二)资格审查
我校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上进行公示。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试工考核、心理测试、面试及学术水平答辩组成。
1.试工考核
由新疆医科大学组织试工,试工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试工后组织考核,成绩满分分,8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此项成绩在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试工考核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和学术水平答辩环节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进行公告。
2.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招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招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及学术水平答辩
面试及学术水平答辩成绩满分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此项成绩在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成绩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进行公告,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4.总成绩=试工成绩×60%+面试及学术水平答辩成绩×40%。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
(四)体检
1.体检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新疆医科大学对体检人选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新疆医科大学另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
1.新疆医科大学将对考核合格的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品德、心理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
2.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考察过程中若发现证书等造假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3.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4.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六)确定拟招聘人员
新疆医科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提交校党委会研究通过。
(七)公示
经新疆医科大学校党委会审批同意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新疆医院组织人事科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老师、巫老师
联系-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新疆医科大学纪检监察室监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2129
九、其他事项
(一)引才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新疆医科大学
(二)应聘者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提示信息。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p>长按识别下方
2.新疆医院高层次人才专项引进申报书(下载)
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下载)
新疆医院
年5月13日
八师石河子市融媒体中公开招聘6人公告
八师石河子市融媒体中心是一家集报纸、广播、电视、移动客户端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新闻单位,已构建“新闻+政务+服务”新闻媒体宣传矩阵,拥有兵团一流的采编播专业设备及工作环境。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记者、编辑,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四)坚持遵循新闻媒体职责,人岗相适。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35周岁以下,即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新闻传播学、汉语言文学、广播电视专业及数字传媒等相关专业;
(六)热爱媒体工作,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亲和力,具备视频拍摄、新闻策划及采写和视频制作能力;有媒体从业经验者优先。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公示和正在进行体检、考察的;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第八师石河子市融媒体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在石河子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