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老病死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过程,那么新疆的退休人员因疾病或者非因公去世,在世的遗属能领取多少的抚恤金待遇呢?现在下半年已经有新标准了,许多粉丝还不知道,或者不会算,这里跟大家简要介绍一下。
新疆的退休人员去世之后,家人一般的可以领取到两到三笔钱,第一笔是丧葬补助费(即丧葬补助金),第二笔是丧葬抚恤金。
第三笔钱有部分是可以领的,就是养老金个人账户的余额,如果去世时还没发完的话。我们分别看看今年下半年、9月1号的新规实施之后,新疆退休人员丧葬待遇如何计算:
第一笔钱,丧葬补助费,或者叫丧葬补助金
年9月之后辞世的,按照新的标准,计算公式如下,与老办法不同的是,参考数据变了,变成了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
老办法的参考数据是,2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那么新疆的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是多少呢?目前是元,这样按照上面的公式计算,两倍就是:×2=元,快接近六千块钱了
——这个新待遇,适用于去世时间在年12月31日~9月1日这个区间的人。
不过这个只是第一笔钱,还有第二笔钱是更重要的,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第二笔钱,一般会多一些,就是丧葬抚恤金,这个是有发放月数之分的
按照九月之后的新规,新疆自治区的抚恤金,挂钩三个重要指标:
一个是:本人养老金缴费年限对应的发放月数,第二个是:挂钩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目前的仍然是元);第三个是:挂钩本人已经领取过养老金的年数,其实这个和其他省份是一样的模式,需要注意理解:
通俗地讲,抚恤金去世越早,领得越多一点、去世较晚,领得相对少一些;保底月数是9个月,封顶是24个月,超过15年的基础缴费年限之外的,每超过15年一年,就会多加一个月的发放月数,举例:
新疆石河子退休人员老周,16年缴费年限,那么他的发放月数就是,9个月+16-15=10个月;
新疆乌鲁木齐退休人员老陈,28年缴费年限,那么他的发放月数就是,9个月+28-15=22个月,以此类推。
但是,重点来了!在以上的基础上,每领取过一年的养老金,抚恤金的发放月数就会相应地减少一个月,这也体现了合理性。
那么按照9个月后的新规,可以简单计算出,新疆退休人员去世后,遗属的抚恤金最少可以领取9个月的就是——元×9个月=.5元,加上第一笔丧葬费差不多三万多,最高是可以领取到24个月×元=元,接近七八万了;
由于涉及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所以这个社保问题还是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