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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弃婴塔有多残忍婴儿被扔进塔内自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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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一项年的不完全统计,我国在此前每年中平均弃婴多达10万。为帮助这些孩子,河医院于年在我国设立第1个“婴儿安全岛”,专门接受、照顾和养育弃婴,直到让他们有好的去处或长大起来,此后“安全岛”在各地由雨后春笋般崛起。

同一时期,在广州的“安全岛”数量比其他任何地方还要多,只能被迫关门。从数据上来看,可叹的是安全岛内99%为弃童、残疾弃婴等。如此冰冷的数据,这已经完成小康社会建设的途径依然存在,贫苦的古代就更不用说。

清朝末期,弃婴现象弥漫,有的地方如福州等甚至建立起“弃婴塔”,美其名曰“义婴”。塔中景象惨不忍睹,宛如人间地狱,婴儿们自生自灭。

堪如屠宰场的弃婴塔

清朝末年,人口增长、经济久滞不前甚至倒退等对立越来越鲜明,在有限的食物和过多需求的现实矛盾中,当人们无法解决食物或物质供给满足人的需求的时候,通常采取非常重要的手法就是降低人口增加。

久而久之,解决这一矛盾的方式就会变成任何时代、道德都不可接受的风俗。通常而言,老、幼、病等无生产能力和自理能力的人群,会被当成首先抛弃的对象(不能否认这一残酷现实的存在,某种程度上是人们遵循物竞天择法则的结果)。

如*河地区流行的“瓦罐坟”,用于抛弃60岁以上的老人;福州地区存留的“义塔”,用于抛弃婴幼儿,特别是女婴。

当然,这些习俗应当由来已久,通常经历四五百年以上或更久的时间才可能形成,清朝作为最接近现代的最后的王朝(封建王朝的文化变化极其慢,主要由农业经济和小农经济决定,有的更换几代王朝其文化也没有多大的变化),因此在那一段时期保留下来的与道德相悖的习俗基本上都能见到。

相比于弃老,弃婴延续的时间比较长,且在非常长的一段时间里没有受到道德的谴责。《孟子·离娄上》曾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其强调的并不是没有后代,而是后人不能对长辈孝敬就是最大的不孝。

儒家统治中国的文化和意识形态近年的时间,其内涵强调的就是后辈如何孝敬长辈,而不是长辈如何对待后辈。在这样的文化和习俗影响下,福州地区出现许多为了遵循它们而建设的建筑物,如“弃婴塔”等。那么,被抛弃在“弃婴塔”上的孩童们到底有多惨?

据考证发现,“弃婴塔”并非正常的建筑物,多数的高度只有50厘米,一般位于人口比较少的偏僻之地;少数的建筑规格比较,有的是数10米高,有专业供人爬上去的石梯、抛弃婴儿的窗口等。

有人认为,这么设置主要是为避免婴儿死后带来的传染病,以及尽可能装更多的婴儿。据民国时期《华北新闻日报》的报道,被采访的位妇女中,共有位都参与过抛弃婴儿,可惜其数量之大。因此,“弃婴塔”也被称为“婴儿屠宰场”。

被抛弃婴儿的命运

在被抛弃的婴儿中,绝大部分为女婴。一些人认为,这主要与当时的风俗习惯有关,尽管已经过渡到民国时期,但人们依然重男轻女,认为只有男性才能给家族带来劳动力和荣耀。

当然,其中也包括私生子、残疾婴儿和生辰不对等的无辜婴儿。当他们都被抛弃到“弃婴塔”的时候,绝大多数都只能等死,无论哭泣多大声,基本上没有人去管,父母会任由孩子自生自灭。

这一过程中,早抛弃的婴儿因生病、饥饿和寒冷而死,晚抛弃的婴儿会遇上已经死亡或已经腐烂的早抛弃的婴儿,因此后者通常在恶臭熏天的环境中慢慢死去。

现实太过于残酷,这一段历史只能被选择性遗忘,故很多的信息都只能通过老者讲述。据说,“弃婴塔”中除恶臭环境之外,还有蛇虫鼠蚁等,与人间地狱没有多大的差别。

问题被社会重视之前,遭遇到此类残酷待遇的弃婴基本上都死路一条。有些婴儿的运气还是比较好的,福州地区有基督教堂以后,许多基督徒开始主动收留婴儿,后来的其他社会组织和*府也参与到其中,直至将“弃婴塔”推倒,情况才有所好转。

对于这些残酷的现象,许多人都归结于清*府的荒唐统治,其实不然,自古以来就很阻挡弃婴现象。

弃婴不仅晚清才有

弃婴、杀婴等现象在中国古代相当普遍,是一个人们不想面对而又不得不面对的社会问题。综合来看,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诸多,不同时期有不同的侧重点,不过可以对它们进行一个笼统的概括,主要可以区分为三类:原始信仰、思想认知和社会现实因素。

其中,社会现实因素贯穿始终,原始信仰和思想认知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生改变。

原始信仰主要集中于先秦时期以前,当时环境比较恶劣,人们信仰是天神在作怪,因此出现“人祭”等杀婴事件;当婴儿的出生出现怪异现象时,人们也会将之抛弃,认为是恶魔转世。

此外,从原始社会时期的建筑遗迹中还挖出了可怕的“奠基牲”,用的就是婴儿。龙山文化时期的邯郸涧沟遗址中,许多的痕迹证明这一原始信仰的存在。

到秦汉时期,相关的遗俗主要被北方民族保留下来。《汉书·元后传》记载:“羌胡尚杀首子…”认为北方民族诞生第1个孩子后就将其杀掉。《后汉书》的记载更可怕:“西有瞰人国…生首子辄解而食之…”描述古代瞰人国的习俗是,将降生的第1个孩子煮吃。

除北方民族外,汉族有相似的弃婴现象,不过与原始信仰无关。《癸辛杂识》记载:“胡广本姓*,五月生,父母恶之,乃置之瓮,投于江…”清晰描述胡广在5月份出生,因为父母不喜欢而被放在坛子中并扔到江里面。

进入秦汉以后,原始信仰在中原基本上已经消失,但人们还有很多的忌讳,如与父亲同月同日生的孩子、三胞胎、五月份出生、国丧家祭时出生等通常都会被抛弃。《礼记》中明确规定:“服丧期所生子,犯礼伤孝不能养育”。

受到现实因素的影响,被抛弃的婴儿中又以女婴为多,主要是她们在小农经济的社会中不能满足“养儿防老”的现实需求,因此被抛弃。

正所谓虎*不食子,任何生命的出现都有其存在的意义,不应当被随意抛弃。如果不想让这一生命出现,那就千万别发生错误,否则自己必须承担一切责任。

总结

就目前而言,弃婴已经不受到原始信仰的影响,但封建社会时期的“养儿防老”和现实社会因素依然让弃婴现象继续下去。如果要阻挡和遏制它的出现或发展,必须要从根本上解决社会现实问题,既要提高人们的思想觉悟和认知,也要处理婴儿出生以后所带来的系列问题,否则无论法律有多么严格,也阻挡不了一些人尝试犯罪。

参考资料:《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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