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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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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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补充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进一步优化工作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等有关*策,我管理中心决定组织开展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名。其中,管理中心本级2名(工作地点:乌鲁木齐市),第一师管理部2名(工作地点:阿拉尔市市),第七师管理部1名(工作地点:奎屯市),第八师管理分中心1名(工作地点:石河子市)。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具有学历和学位证书)及以上招聘。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11月8日至年11月8日期间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审核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年度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纪*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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